项目结项管理
  每个立项项目研究期满,须接受学校组织的结题验收。
1.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向学院(部)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填写《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并附上研究记录等相关材料和研究成果、证明等;
2.学院(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对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根据结题的要求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签署意见后上报管理办公室。
3.经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组织专家组对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重点是根据项目任务书,验收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是否取得了预期创新性成果以及项目的管理情况和经费的使用情况等,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学校发文予以公布,优秀和合格项目颁发结题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管理办公室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终止或撤消项目等处理。
  1.申报、研究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
  2.项目任务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和审计;
  4.擅自改变《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中规定的研究目标和任务以及经费预算的。
  5.项目经费的使用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规定,或者有其他违反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的行为。
  6.对中期检查终止的项目或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学校追缴项目经费,并减少下年度项目所在学院(部)的分配计划。
  在研究工作中,涉及减少、变更研究内容、研究人员,项目主持人应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内容、原因,并交指导教师审阅签字,经学院(部)审核,报管理办公室批准。
  学校成立由学生自我管理的“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俱乐部”,所有国家级、省级项目的成员和校级项目的主持人为大学生创新俱乐部的当然会员。创新俱乐部是项目参与学生进行自我管理、项目交流和展示的平台,俱乐部按学科分类定期组织相关项目进行小组研讨,举办大学生科技节和科技论坛,搭建项目交流平台。俱乐部的会员应积极支持和参与俱乐部开展的各项活动。
 
 
以上内容节选自《苏州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请参见http://jwb.suda.edu.cn/AR.aspx?AID=2061
 

发布时间:2017-08-23 21:00
最新修改:2017-08-23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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